时间:2021-01-04 点击: 162 次 作者:省青联秘书处 来源:省青联秘书处
申请界别 | |||
活动名称 | |||
活动负责人 | 联系电话 | ||
活动时间 | 活动地点 | ||
活动参加人员 |
(须填写参加活动的委员名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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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领导 | |||
活动内容 |
(活动方案另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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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别主任 意见 |
年 月 日 | ||
省青联秘书处 意见 |
年 月 日 | ||
备注 |
备注:1.界别应在年初将工作计划报送省青联秘书处审核;2.界别活动(会议)需提前10个工作日将工作方案报省青联秘书处,经批准后方可执行;3.各界别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,活动后1天内由界别秘书长以文字、图片形式报省青联秘书处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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