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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青联委员之家”创建须知

    时间:2021-01-07 点击: 724 次 作者: 来源:省青联秘书处

    为进一步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,促进“委员+委员单位”联合开展工作,推动青联工作和活动规范化、常态化,自2021年起,省青联持续开展“青联委员之家” 创建工作。具体事宜说明如下。

    一、条件和标准

    1. 委员本人工作积极,能够热情为其他委员服务,能够主动运营维护“青联委员之家”。

    2. 委员单位主动申请、大力支持,自愿为“青联委员之家”建设提供便利。

    3. 有固定场所,有必要的活动交流设施。

    4. 委员和委员单位共同为青联活动开展提供有效必要的保障和支持。

    5. 没有影响开展青联工作和活动的不适宜因素。

    二、职责和功能

    “青联委员之家”是联系委员、服务委员的重要载体,是有形化的委员交流活动阵地。要经常性开展研讨交流活动,强化省青联、界别工作委员会与委员单位的互动协作关系,打造团结联谊平台;协助委员履职,策划开展服务委员、服务大局的“双服务”工作项目,为委员征求意见、开展调研、组织活动等履职活动提供支持,打造履职建功平台;定期举办“青联思享汇”“委员故事荟”、委员沙龙等品牌活动,组织委员系统学习政治理论、专业知识,提高委员专业素养,打造学习交流平台。

    三、申请方式

    委员和委员单位符合以上条件、有创建意向的,向所在界别工作委员会报送《创建申请表》,界别工作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后,报送省青联秘书处审定。

    四、规范管理

    申请成功后,省青联秘书处对“青联委员之家”实行编号管理,统一制作“青联委员之家”牌匾,采取集中授牌和个别授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挂牌。建成后,“青联委员之家”应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,积极开展各种学习交流活动,及时向省青联秘书处履行申请报备程序,不得组织开展任何涉嫌违纪违法的活动。坚持“能进能退”,对于作用发挥突出的,省青联秘书处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彰;两年内,如有长期不开展活动、“双服务”效果较差、委员评价较低的情形,省青联秘书处将取消其相关授牌。


    创建申请表》(“青联委员之家”创建表格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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